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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

Investor Protection

“理性投资 从我做起”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宣传材料(三)——打击股市黑嘴案例篇

2018-05-07

警惕股市黑嘴保护自身权益

——“理性投资 从我做起打击股市黑嘴案例篇

案例一:专家变庄家,警惕股市“黑嘴”抢帽子

案情:2016年7月12日,证监会对朱炜明涉嫌操纵市场及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案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4,526,731.7元,并处以1,317,763.77元罚款,将朱炜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朱炜明涉嫌抢帽子操纵市场。抢帽子交易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本案四重特点

朱炜明利用其在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栏目担任特邀嘉宾的身份,在节目中公开评价、预测上述股票,并在节目播出后的3个交易日内卖出,获利近50万元。此外,朱炜明还通过其控制的亲属的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交易,交易金额约4000万人民币。

本案有四点明显的违法违规特点:

一是涉案人员身份特殊。朱炜明系国开证券的经纪人,在证券市场有长期的工作和投资经验,且在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栏目担任特邀嘉宾,身背耀眼光环,是一名有较大影响力的公众人物。

二是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朱炜明善于发挥其表现能力,积极参与各种线上、线下的投资者见面会、宣讲会,微博账户被数十万股民关注,业内知名度高,并通过卫视频道直面广大投资者,吸引无数投资者眼球。

三是违法周期长,行为恶劣。朱炜明在其担任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栏目担任特邀嘉宾的2-3年期间内持续使用抢帽子手法拉抬其所持有的股票价格,炒作多只股票,交易金额约4000万人民币,获利数十万元,在普通股民中的影响十分恶劣。

四是调查对象采取了一定的规避调查手段。朱炜明利用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便利,让父母为其办理证券开户、资金划转等业务。这对调查部门的调查、取证、保密等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三重警示:

第一,证券从业人员必须严守职业操守,践行行业规范,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从业人员不能利用自己独特的社会地位和职务优势,以内容虚假、夸大或不确定的信息影响股价。

第二,涉案人员长期在公开媒体为其个人所持有的股票摇旗呐喊,拉抬股价未被发觉,也警示着证券行业须反思对从业人员参与证券类节目的内控有效性,对参与证券类媒体节目的关键人员加强审核,增强制度约束和道德操守、法律意识的教育,维护证券市场的公信力。

第三,广大投资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投资过程中要擦亮眼睛,切勿轻信股评或荐股,坚持独立思考和判断决策,避免落入不法者编制的圈套。

案例二:知名财经主持人利用影响力进行抢帽子操纵

除了分析师,主持人廖某某也是抢帽子高手。廖某某作为《谈股论金》的节目主持人,利用博客、微博等网络自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多的优势,借助其节目主持人的高人气和微博、博客的精准、高效传播的优势,大肆在上述自媒体中推荐股票,误导投资者。

为了摸清廖某某的股票交易情况,由上海局牵头,联合了天津、山西、吉林、甘肃等地派出机构同时进行案件调查。经过调查,初步认定的廖某某涉嫌抢帽子交易的30多只个股中,每只股票平均非法获利超过6%,在获取高额非法利益的同时,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了逃避打击,廖某某动用了十余个证券账户配合其荐股行为进行相应的反向交易,上述账户分别开立在上海、天津和江苏等地,从表面上看相互独立,很难引起注意。此外,廖某某通过多种措施进一步隐藏其反向交易行为。

投资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投资过程中要擦亮眼睛,切勿轻信股评或荐股,坚持独立思考和判断决策,避免落入不法者编制的圈套。同时警示证券从业人员必须严守职业操守,践行行业规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业人员不能利用自己独特的社会地位和职务优势,以内容虚假、夸大或不确定的信息影响股价。

案例三:名为“免费荐股”实为骗取会费

[案例]

范某在电视上看到某股评节目,股评专家要想免费获取涨停股票,赶快拨打节目下方的热线电话。范某拨打了该热线电话,电话那头的小姐非常热情地介绍了该公司炒股的骄人业绩以及跟着公司专家炒股可以达到的收益,声称只要交纳会员费后,就能为其推荐涨停股票。范某抵挡不了该公司持续不断地电话攻势,想先交几千元碰碰运气,于是给该公司汇了4000元会费,刚开始,公司推荐的股票还有小赚,但从第3天开始便一路下跌。

[作案手法剖析]

不法分子发布免费荐股广告的目的是诱骗投资者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在获取投资者的联系方式之后便展开强有力地电话攻势,反复向投资者推荐股票,骗取服务费。

案例四:幕前测股价幕后“抢帽子”

[案例]

汪某是北京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于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间,使用本人及他人名义,开立多个证券账户,采取先行买入相关证券,后利用公司名义通过各类媒体对外推荐该证券,人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并于上述信息公开后马上卖出相关证券,非法获利。近两年中,汪某55次操纵市场,买卖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非法获利1.25亿元。

[作案手法剖析]

抢帽子交易,是指买入股票之后通过媒体发布推荐信息,然后迅速抛出的交易行为。它是以损害多数人利益为代价,为少数人换取不义之财,是一种资本市场上的掠夺,也是对普通投资者的侵害。另一方面,媒体在这一过程中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其提供便利的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也未能尽到严格内容管理和信息审查的职责。

tips:黑咨询坐庄四步曲

第一步:高级会员建仓。咨询机构让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先建仓,然后高级会员建仓,顺便给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抬抬轿。

第二步:低级会员抬轿,然后通知低级会员买入该股,其实就是抬轿和接货。他们通常都是短信通知买入,短信是群发的。这些低级会员大致同时买入,股价迅速推高。此时,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们已经开始出货了。

第三步:以免费电话送飙股为诱饵,诱惑散户,让他们继续抬轿或者接货。此时,低级会员开始出货。这是好一点的咨询机构。一般的咨询机构是不管你死活的。免费电话送飙股的另一个目的是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以便游说他们入会,补充因不断亏损而不断流失的低级会员,补充抬轿后备军。

第四步:公开点评推荐,让场外资金接货。比较低劣恶毒的咨询机构二三四步同时进行,因为中国是T+1操作,追高者全部套死,知道上当了也跑不掉,只能眼睁睁等死或者割肉出局。有的咨询机构自己不参与股票买卖,只是让散户们自娱自乐,轮流坐庄,轮流抬轿,自己赚会费。